市场比较法是目前评估艺术最好、最有效的方法,评估结论既接近当前市场现实状况,又能全面评估艺术品价值

最近,有很多朋友询问用什么方法能有效地评估艺术品,尤其是当代艺术品。笔者结合几十年的艺术品评估经验和近期艺术品市场评估情况,认为市场比较法比较接地气,既接近当前市场现实状况,又能全面评估艺术品价值(价格),是评估艺术品的最好和最有效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的基本概念 市场价格比较法也称市场法、现行市价法。它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艺术品标的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艺术品评估标的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并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艺术品评估标的价值(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评估标的价值=参照物的现行市价±评估标的与参照物比较的差异金额。 或者: 评估标的价格=参照物价格×(1+调整系数) P=P1(×A×B×C ) 式中:  P——被评估艺术品价值;P1——可比交易实例的市场价值;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C——艺术品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公式中差异金额是反映艺术品标的与选定参照物之间各种可比因素的相对优劣对艺术品标的价格的影响。其中,评估标的比参照物优异的因素引起的差异金额应增加评估标的的价格,反之,则减少评估标的的价格。 差异调整系数是指根据被评估艺术品标的与所选参照物之间各种可比因素的相对优劣对评估艺术品标的价格作相应地增减的比例。 差异调整系数的撮取也是考察艺术品评估师水平的一个最有效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艺术品评估工作中广为使用的一种较为简捷,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由于市场法所使用的资料直接来源于近期艺术品市场,因此,当代艺术品评估结论也更为接近市场的客观情况。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以市场形成价格(价值)为理论基础的替代原理。一般来说,任何经济主体(企业、家庭、个人等)在市场上的行为都是要以最小的费用(或代价)取得最大的利益(或效用、功能),就像人们在购买物品时,都要选择效用最大而价格最低的那样。市场上经济主体的这种交易行为的结果,则会在效用均等的财物之间产生相同的价格。因此,我们可以用类似和相同的艺术品参照物的已知成交价格,比较求取当期艺术品标的的价值或价格。 二、市场比较法评估艺术品的前提条件 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艺术品必须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1、要有一个充分发育的艺术品交易市场。市场经济条件下,同一市场艺术商品交易越频繁,交易数量越丰富,与艺术品评估标的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价格资料越容易获得,其市场价值也越真实。 2、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的艺术品标的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是客观真实存在的。 3、运用市场比较法重要的是能够找到与被评估的当代艺术品标的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但与被评估的艺术品标的完全相同的参照物是很难找到的,这就要求对相类似的艺术品参照物进行差异性调整。有关调整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能否收集到,是决定能否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艺术品评估的关键。 4、参照物选择的终极性反映,这是艺术品评估最关键的条件,也是客观反映艺术品评估师执业水平的条件。既反映评估师的道德水平,又反映评估师的业务水平,同时还反映了评估师的能力掌控水平。 (1)参照物的客观性 客观性又称真实性,与主观性相对。参照物的客观性,即被评估的艺术品和所选取的参照物都是客观实在的,没有主观形式,尤其是参照物选择没有掺杂委托人或评估人个人主观性质,都是依据市场实际性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选择、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事实,能如实地反映符合确认评估计量要求和各项评估要素,保证评估结论反映出信息真实可靠,条件客观、内容完整。 (2)参照物的中立性 艺术品评估活动的形式就是三角形结构,由艺术品、委托人、评估人组成,这种结构是具有相对对抗及利益冲突的两极,以及位于两极之中的中立者,这个中立者就是被评估艺术品的市场样本,也就是被评估艺术品的参照物,因为这种居中的参照物会对评估人在进行艺术品标的鉴别、审查、调节和计算时起到价值或价格标杆作用。所以它是中立性的,对被评估的艺术品没有任何偏向和影响,因而对任何主体或评估人员以外的个人提供的参照物都是不被允许的,任何局内人提供的参照物都可能参入了提供者的情感、倾向等因素,会对被评估标的价值取向起到利益冲突,从而不能依法保护当事人或被评估标的的合法权益。 (3)参照物的被动性 对评估艺术品标的参照物选取活动实行的是被动原则,参照物选择只有在受理评估活动发生后使用,因为任何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和艺术品评估师,都不可能预先得知被艺术品的评估目的和评估要求,以及艺术品评估基准日现状。因此,艺术品评估中任何事先活动都是不被允许的。被动性不但是艺术品评估参照物收集选取的原则,还是区别造假评估与实事求是的评估标志之一。 (4)参照物的终结性 艺术品评估活动中调查或收集的参照物,是依法律程序收集的最终的、最权威的终结性结论。这种终结性结论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或个人干涉下形成的,也不是垄断性拍卖、利益集团控制下评估形成的凌霸性结论,它是市场机制下以科学判断、分析与评价得出来的终结性结论,是市场机制下自然形成的,没有专门性问题争执异议的结论,而且在收集程序和选择上是公正的。 (5)参照物的独立性 艺术品评估活动坚持的是依法独立的精神。艺术品评估机构和艺术品评估师在评估中的独立地位不受任何组织、个人以及行政部门影响和干涉。而艺术品评估标的参照物也同样具有独立性,是不依附任何主体而客观独立存在的,是在艺术品市场中独立存在的,不受其他任何物品牵连影响或关联干扰,这是保证艺术品评估公正的重要前提之一。 (6)参照物的公开性 艺术品评估活动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开、透明,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公正、公平。其主要表现为艺术品评估活动的公开、艺术品评估人员或艺术品机构选择的公开、艺术品评估依据材料的公开、艺术品评估参照物选取的公开、艺术品评估方法的公开、艺术品评估标准的公开和艺术品评估结论的公开等。为了保证评估的公开、公正,就必须充分尊重市场化情况下形成的参照物的公正、科学结论,正确运用参照物的特征和已发现的价值,作出正确的分析,并以此为基础作出合法、独立、公开的评估结论。 (7)参照物的专属性 艺术品评估市场调查或收集的艺术品参照物是与被评估的艺术品是同性、同属、同类艺术品,或同一人在同时期创作的同一类艺术品,或与艺术品创作者处于同一时代和同一水平的艺术品,而且这一“样本”是一种已经形成市场价值或价格不可逆转的专属物品。 三、市场比较法评估艺术品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1、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艺术品评估的程序 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艺术品评估时,一般采用如下程序(或步骤)进行: (1)明确艺术品标的的评估目的、范围和要求,详细考察艺术品标的的特征。 (2)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相似的艺术品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 (3)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判断选择艺术品参照物的专属经济属性、市场地位和优劣条件。评估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验证其真实性和可信程度,分析其交易条件和背景,选择数个艺术品参照物进行比较,最终选择3个或3个以上参照物。 (4)将被评估的艺术品标的与选定的艺术品参照物进行分析对比。 (5)找出艺术品标的与选定的艺术品参照物之间的各种差异,建立艺术品评估标的和参照物的参数模型,计算出两者的差价与金额,或制定差异调整系数,判定、估算被艺术品标的的价格。 2、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艺术品评估的方式 市场比较法运用过程中,因市场条件和艺术品参照物的条件差异和不同,应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式。具体应用中,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直接法 如果在市场上能找到与被评估的艺术品标的完全相同的艺术商品的现行价值(价格),就可以将其价值(价格)直接作为与被评估的艺术品标的的参考价值(价格)。这种方法直观简单,但有时与被评估的艺术品完全相同的参照物是很难找到的,因而直接法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2)类比法 类比法是指在进行艺术品评估时,如果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与被评估的艺术品标的完全相同的艺术品,但在公开市场上能找到与之相类似的艺术品及价值,以此为参照物,并依其价值(价格)再作相应的差异调整,确定被评估的艺术品标的价值(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应用性较强,因为在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的艺术品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几乎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同一作家生产的相同的艺术品,在不同个人或组织收藏使用中,由于贮藏保养维护条件、使用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作用,其实体损伤也是不同的。即使新旧程度相同,但交易条件、交易时间和交易地点也有可能不同。因此,在采用类比法时,一方面是选择确定艺术品参照物价值(价格);另一方面是确定艺术品参照物的差异和差异调整因素,从而确定差异金额或差异调整系数。 差异金额是反映艺术品评估标的与所选定的艺术品参照物之间各种可比因素的相对优劣对艺术品评估标的价值(价格)的影响。其中,艺术品评估标的比被评估艺术品参照物优异的因素引起的差异金额应增加艺术品评估标的的价值(价格);反之,则减少艺术品评估标的的价值(价格)。差异调整系数是指根据艺术品评估标的与所选定被评估艺术品参照物之间各种可比因素的相对优劣而对艺术品评估标的价格作相应的增减的比例。参照物差异调整因素主要有: A、时间因素。指艺术品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被评估艺术品基准日之间的时间差距所影响评估标的价格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不同时期的商品价格变动指数上。 B、地域因素。指艺术品评估标的与被评估的艺术品参照物因处于不同地区或地段条件而引致的价格差异。地域因素对艺术品价值(价格)的影响尤为突出。 C、功能因素。指艺术品评估标的与被评估艺术品参照物的实体功能不同而引致的价格差异。 D、交易因素。指被评估艺术品参照物交易行为中的一些因素引起的被评估艺术品参照物交易的价值(价格)偏差。如特殊的交易动机、交易数量不同、销售结算方式不同等,都会引致价格差异。 E、其他因素。宣传因素、交易拍卖机构、市场包装因素、机构介入因素、有组织哄托因素、货币发行因素、社会价格指数涨跌因素、国际艺术品市场价格趋势因素,国际国内艺术品流行因素等等,都对艺术品价值有所影响,有时影响很大,艺术品评估时这些因素都要进入评估师的视野,纳入评估差异调整指标之中。 四、市场比较法评估艺术品的优缺点 1、市场比较法评估艺术品的优点 (1)基本原理通俗易懂,且已被国际所公认。艺术品评估过程和结果直接体现市场的特征,在资料全面、参照物价值客观可靠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艺术品,其评估结论更能反映艺术品市场现实价格,结果比较公正。 (2)适用范围较广,适用于大多数满足前提条件的各类艺术品评估。 (3)艺术品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 2、市场比较法评估艺术品的缺点 (1)需要有公开活跃的艺术品市场作为基础,如果艺术品市场发育不充分,缺少足够的可对比数据,则难以应用。 (2)应用范围受到限制。一般不适宜于文物艺术品评估、珍稀艺术品评估、艺术品无形资产评估,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艺术品(比如古建筑构件、地域艺术品或地方小众艺术品、特殊艺术品)评估。 (3)调整差异系数确认难,要求艺术品评估师有充足的经验和较高的认知水平。 (4)有时需要鉴定、评估人员共同确认艺术品标的的真伪优劣。   作者简介:白龙禧(王佑先,白龙子),国家注册价格鉴证师、高级经济师。美国东西方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明清家具委员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调解员、加拿大北美卓越评估事务所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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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关于资产评估业务鉴证性定位的思考

摘要:本文聚焦讨论了资产评估鉴证性业务赖以产生的原因,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上述这些原因都难以支撑资产评估鉴证性业务的专业定位。一是第三方审计与资产评估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专业服务,前者的鉴证性功能无法正确全面反映资产评估的既有功能;二是在让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以所谓鉴证性评估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理论和规制需要与时俱进;三是对相关法律的研究表明,法定业务不是鉴证性业务的代名词。由此认为在资产评估行业将相关业务划分鉴证与非鉴证的做法需要历史地终结。  关键词:资产评估 鉴证性业务 法定评估 国有资产流失 资产评估到底提供的是鉴证性服务,还是咨询性服务,抑或是鉴证性服务叠加咨询性服务,经过30余年的探索,第三种观点似乎已成为主流。所以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往往会在评估报告中就这两种业务作出明确的界定,以防止评估报告的误读、误用和误导。即便如此,鉴证和咨询的边界仍然是困扰评估行业的现实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关于资产评估业务鉴证性定位的起源可以追溯的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资产评估在中国的出现参照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既有执业制度,后者对企业和有关机构出具的会计报告进行事实判断,并做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和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而被认为具有公证或鉴证性特征。尽管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价值判断有别于审计报告的事实判断,但考虑到两个报告服务的对象往往具有相同性,相关资产业务经常同时需要审计和评估,有关专业信息甚至需要相互使用,所以评估报告就被认为具有了与审计报告相同的鉴证性功能; 二是资产评估肇始于国有企业改革,根据相关文件,国有资产有关交易和转让需要经过专业评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先后对该类评估报告实行了立项确认制和核准备案制。资产评估成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故鉴证性被认为是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承担该类评估业务的理论前提和规制依据; 三是除针对国有资产之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还就涉及包括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在内的涉及公共利益的相关经济活动,设置了专业评估的要求,资产评估法将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称之为法定评估。所以在资产评估行业,一般认为法定评估也就是指鉴证性评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优化,以上这些关于资产评估具有鉴证性功能的解读或多或少都存在与实践相悖或难以逻辑自洽的问题,故有必要分别予以讨论: 一、审计鉴证有别于评估服务 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性质明显不同,审计报告的鉴证性不宜简单照搬。第三方专业审计是对既有企业或机构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编制的报告,依据有关规制进行的审核,以确定该类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说到底属于事实判断的范畴。由于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既有会计报告在基本制度、判断标准和计量手段等方面具有同源性,所以前者是对后者提供信息的专业甄别,以克服和抑制后者提供的会计报告因信息失真对相关利益群体的伤害;而资产评估是针对经济活动的需要,对模拟条件下资产特定价值的专业判断,旨在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的专业活动。由于资产存续条件的复杂性、资产业务主体的多元性、资产价值影响因素的系统性,以及预期不确定的共同影响,专业评估师根据评估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假设提供的专业评估报告,是在有限信息、有限能力和有限时空下对委托方克服决策信息不对称和构建第三方制衡机制的专业服务,其结果只是委托方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由于该类决策场景或多或少区别于资产评估的假设场景,所以资产评估师只是对其假设场景下评估结论的言之有理和持之有据负责,而不对经过谈判且部分背离评估假设的成交价格负责。由此可见,第三方审计与资产评估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专业服务,前者的鉴证性功能无法正确全面反映资产评估的既有功能。 二、鉴证性评估面对所有制悖论 由于资产评估起始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制,所以该项专业服务历史地具备了鉴证性功能的观点也值得商榷。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是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产物,并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对外开放提供了基础性专业服务,至今与国有资产相关的评估业务仍然是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为评估对象归国家所有,评估活动就应该具备鉴证性功能的推理未必符合逻辑。作为克服信息不对称需求而产生的资产评估服务,资产评估师执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要求其对委托方的所有制保持中立,应避免所有制歧视。但长期以来将涉及国有资产的评估业务界定为鉴证性业务,并具有依照相关规定需要评估,且评估报告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的执业要求。而非国有资产的评估业务可以为非鉴证性业务,并不受上述两个条件的约束,这其实是通过规制固化了评估活动的所有制差别待遇。 在多种所有制宏观并存、微观融合的情况下,混合所有成为主流企业组织形式的经济新常态下,纯粹的国有企业数量已经越来越少,即使是纯粹的民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税收也会形成国有资产,相对某些经营不善,导致巨额坏账的亏损国有企业,该类非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实际贡献更大。即便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和经营的相关环节已实质关联国家利益,但依照资产评估法,非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对规制规定以外的资产业务享有评估自决权,即便评估,也不需要到特定政府部门备案,所以不具备满足现有鉴证性评估的基本要件。因而鉴证性评估在这里遭遇下述悖论,即对国有资产价值产生间接和潜在影响的非国有资产评估,由于不是规范强制和备案要求约束的鉴证性评估,因而该类资产业务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由此,可以推理政府相关规制部门不得不面临以下问题,一是混合经济下国有经济的无处不在,何以清晰界定国有资产业务的边界;二是由法规要求和核准备案为核心的鉴证性评估是否能够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业务实行鉴证性评估是否满足宪法保护国有资产和私人资产的规定,以实现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所有制中立原则;四是如果普遍实施鉴证性评估是否会增加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并有违该类专业服务的国际惯例。 上述问题的核心就是实施鉴证性评估可以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预判。在转型经济前期,国有资产的资本化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发现和释放价值,所以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中明确评估要求和审核流程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在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基本确立,国有资产评估和IPO制度已发生重大变革之后,依然以为通过鉴证性评估可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已经不合时宜。一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行为接受统一市场规则的约束,该类规则应该保证所有市场主体享有公平、公正和非歧视待遇,因而有关资产流失的规制不应仅限于某类资产;二则,市场专业服务机构需要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不论资产评估是否定性为鉴证,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提供的专业服务都不应背离上述原则;三则,目前有关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中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界定,除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定义模糊之外,也有难以自圆其说的判例。例如在有关未来可能事项对拟交易企业股权产生潜在减值影响方面,作为卖方的国资部门要求因未来事项尚未发生,所以评估不应予以考虑。而作为买方的国资部门,则因该类事项已有发生的先例,且大概率也会发生,要求评估予以考虑。既然企业股权价值与未来盈利能力预判高度相关,如果资产评估师假设该类事件发生,并考虑其影响出具了评估报告,之后的实践也表明该类事件确实发生了,要求执业评估师对并未实质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承担专业责任,未必合理、未必公平。由此可见,在让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以所谓鉴证性评估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理论和规制需要与时俱进。 三、鉴证性业务不是法定业务同义语 有关法定评估就是鉴证性评估的说法也有被质疑的空间。鉴于《资产评估法》第三条有关法定业务的相关规定,有人将鉴证类评估与法定评估关联,认为但凡法定业务都应该为鉴证性业务,非法定业务不一定为鉴证性业务。根据对注册会计师法和律师法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这两个法律并未将相关业务分为法定和非法定业务。注册会计师法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律师法认为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虽然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行业也会承担某些法律和行政规制要求的业务,并在包括IPO在内的证券类业务中的收入总量远远高于资产评估行业,但在这两个法律的制定者看来,似乎没有必要将专业服务做法定与非法定的区界;第二,尽管律师也会就有关产权的真实性提供具有鉴证功能的服务,但律师法并未因存在该类鉴证功能而改变法律服务的性质。所以即使资产评估在进行专业评估时也具有对评估对象的鉴别和证明功能,但参照律师法的规定,未必需要将评估服务中的某类业务定义为鉴证业务;第三,注册会计师法并未就鉴证是否不属于专业服务的范畴予以必要的解读,而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归属专业服务行业的产业划分,就不因第三方独立审计被称之为鉴证,而将其排除在专业服务业之外。同时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准则有关其他鉴证准则的规定更是模糊了鉴证与咨询的边界,根据这些准则可以推理,鉴证既可以是传统审计,也可以是包括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以及历史财务信息审阅在内的其他审计叠加咨询的专业服务;第四,以上三个法律有关执业法律责任的规定都表明,即使相关业务不被称之为法定业务,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资产评估师都要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相关专业人士并不因为业务的“非鉴证性”,而规避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果将鉴证理解为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受托对特定对象进行鉴定证明,出具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服务功能,以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资产评估师为代表的在市场经济中起基础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都具备该种功能。但这种功能并不能替代这三种专业服务成为独立行业的法律服务、审计服务和评估服务的专业技术经济特征。所以将某一专业服务行业简单定义为鉴证行业,有可能模糊对该行业特质的社会认知。而将特定专业服务行业的某类业务界定为鉴证业务,在无法求证所谓非鉴证业务不内涵鉴证功能的条件下,有可能导致所谓“非鉴证”业务的鉴证功能缺失,进而影响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应强调鉴证是所有专业服务的题中应有之义,即便是咨询性评估服务,也不可能回避去粗取精和去伪存真的信息甄别和求证的鉴证内容。不论是法定或非法定业务都需要履行鉴证功能,可见鉴证性业务不是法定业务的同义语。所以在资产评估行业将相关业务划分鉴证与非鉴证的做法需要历史地终结。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2023年第1期 作者:汪海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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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艺术金融,于曲折中前行——专访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院长西沐

本刊记者|薛小玉 提要: ●中国艺术金融产业的发展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调整则呈现出不同的节奏。 ●总是想着多出产品,热衷于一蹴而就,投机意味浓厚,这样很容易导致艺术金融产业大起大落。 ●只有建立在科学化的流程之下,相应的艺术品价值鉴定与评估才会找到突破口。 ●从长远来看,未来中国艺术金融发展需要有确权、鉴定、评估、集保、保险等市场体系的支撑。 西沐 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李可染画院)院长,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上海大学)副院长、教授,西安美院兼职教授。 艺术金融发展的五个阶段 记者:伴随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蓬勃发展,艺术金融正在快速走进人们的视野。但对大众或是业界来说,什么是艺术金融,很多时候都是见仁见智的。首先,请您谈一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艺术金融呢? 西沐:简单来讲,艺术金融就是将艺术品及其资源系统化、资产化、金融化的服务过程,其核心是以艺术品资产为基础与纽带的投融资形式及其服务。 更进一步讲,艺术金融是一个新的业态,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艺术+ 金融”,也不能理解成艺术产业与金融业的融合。从专业角度来看,艺术金融是指在艺术品及其资源系统化、资产化、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理论创新架构体系、金融化过程与运作体系、以艺术价值链构建为核心的产业形态体系及服务与支撑体系等形成的系统活动过程的总和。 记者:股票、房地产与艺术品被称为三大投资领域。艺术品资产配置与财富管理,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一个重要选项。那么,艺术金融在我国发展这些年,都经历了哪些阶段呢? 西沐:无论国际还是国内,艺术金融都是以资金的聚拢为起点的。中国艺术金融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五个基本阶段。 第一阶段为资金聚合阶段。在这一阶段,艺术金融重点是融合更多的资金来购买价格更高或数量更多的艺术品。随着购买行为的增多,资金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有效退出。 第二阶段为艺术品投资的简单退出阶段。在这一阶段,重点是解决艺术品的变现问题。其退出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从市场交易中退出,主要是借助拍卖通道实现变现;第二,在金融机构与类金融机构间进行变现,主要的形式是银行质押融资与典当行典当融资。 第三阶段为以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为平台的投资阶段。2011 年12 月30 日,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等5 部委共同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明确指出“国家重点支持上海和深圳两个资本市场成熟、产权交易基础好的城市设立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试点”,自此,文交所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文交所这一平台,扩大了艺术品投资创新的空间,虽然实践中,艺术品份额化的创新遇到了挫折,但是却开拓了普通大众对以文交所为平台的艺术品投资创新的视野。 第四阶段为投资大众化阶段。在该阶段,核心是利用“平台+ 互联网”机制,为艺术品投资打开大众化的大门,其主要有两大方向:一是基于平台化的交易模式创新,如艺术电商的发展、艺术品实物集成电子化交易模式的创新探索;二是互联网艺术金融不断发展,表现为以艺术众筹等为主体的产品体系的不断推出与运营。这一阶段,借助“平台+ 互联网”机制,艺术品投资交易更便捷、安全,门槛也更低。 第五阶段为艺术机构(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阶段。艺术金融发展到资本市场介入的阶段,可以说是中国艺术金融不断成熟与上规模的重要表现。特别是基于艺术产业与艺术股权投资基金的艺术新三板推动机制的形成,会极大地推动艺术资本市场以及基于资本市场的兼并、重组行为的发展,并且,这一趋势将不断活跃。总之,做大艺术品资本市场,将极大地推进中国艺术金融向纵深领域发展。 艺术品市场与艺术金融,节奏不同步 记者:您认为,在上述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五个阶段,艺术金融和艺术产业的发展,二者的节奏同步吗? 西沐:我国艺术品市场及其产业的发展可以说是自发的,或者是由下而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草根”市场。与此相对应,中国艺术金融及其产业的发展,也沿袭了这一基本态势。在发展节奏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中国艺术金融走出了与艺术品市场不同步甚至是相反的节奏。 用数据来说明。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2019 年度艺术市场报告》的数据显示,2013 年和2014 年是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繁荣阶段,这两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交易额均超过了70 亿美元,而到了2015 年和2016 年,中国艺术品市场进入调整期,这两年的艺术品拍卖市场交易额都在52.5 亿美元上下浮动,与之前两年相比,呈明显的下降态势。 而中国艺术金融产业的发展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调整则呈现出不同的节奏。数据显示,2014 年,中国艺术金融产业的总规模大约是220 多亿元,而到了2015 年,中国艺术金融产业的总规模已达580 多亿元,2016 年更是达到了980 多亿元,是2014 年的4 倍多,由此可见,艺术金融产业显然没有受到艺术品市场调整的影响。 从数据的反差来看,似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调整不仅没有阻碍艺术金融的发展,还推动激发了艺术金融产业大踏步前进。其实,这反映出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国艺术金融产业发展的基础并不牢固,存在明显的“激发”与“挤出”效应。 艺术金融“空转”的“四化”表现 记者:您多次提及,中国艺术金融发展存在“空转”趋势。您刚刚也谈到,我国艺术金融和艺术品市场发展的节奏并不一致,这是不是从某种程度上佐证,我国艺术金融发展存在“空转”现象呢?其“空转”的突出表现是什么? 西沐:我的确认为,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空转”趋势明显。也就是说,在中国艺术金融产业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其创新发展没有积累和突破,对艺术品市场以及艺术品产业的拉动作用较低。艺术金融资金“空转”主要表现为如下“四化”。 表现之一是规模结构发展的畸形化。 我们看到,伴随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艺术品投资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资产配置出口,在巨大需求的牵动下,艺术金融的规模迅速膨胀,但传统金融体系参与太少,虽然传统金融体系对艺术金融的发展也比较关注,但与迅速发展的艺术金融产业,特别是与艺术金融创新业态的发展相比,传统金融体系的参与越来越显示出被边缘化的趋势。 我们可以从一组数据来佐证上述观点。2014 年,中国传统金融体系参与艺术金融的规模占中国艺术金融的总规模之比大约是80% 以上,而到了2015 年,这个数字变为40% 左右,2016 年更是达到了不足25% 的程度,这反映出了传统金融体系参与度不高的事实。 由于传统金融体系参与太少,而创新金融体系的规模又在投机的牵动下发展过快、沉淀与积累不够,导致艺术金融规模结构畸形化、泡沫化倾向显现,出现了“婴儿肥”式的创新“空转”,使得中国艺术金融发展与艺术品市场出现了“两张皮”,这也导致了艺术金融产业和艺术品市场发展节奏不同步的现象。 表现之二为泛化倾向。 中国艺术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脱离艺术品及其资源资产化、金融化这一主线,而把一些外围创新当成重点,不谈核心突破,泛化艺术金融及其业态发展的现象,对这种现象我们要保持警惕。 表现之三为洋化倾向。 中国独特复杂的金融环境与艺术资源状况,决定了国外艺术金融发展的今天,并不是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明天。中国艺术金融需要在创新与借鉴过程中发展,我们不能遇到问题,便一味从海外发达国家照搬模式和解决方案。 表现之四为焦虑急躁化倾向。 我们在发展艺术金融的过程中,总是想着多出产品,并热衷于一蹴而就,投机意味浓厚,这样很容易导致艺术金融产业大起大落。 交易是“表”,价值发现是“本” 记者:您刚才谈到,中国艺术金融发展过程中,投机意识浓重,热衷于一蹴而就,您能否再为我们详细举例说明一下? 西沐:在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平台化交易与互联网艺术金融发展较快,这其中的繁荣,很大一部分带有投机性质。这里,我们可以举两个例子。 其一,以艺术品实物集成电子化交易为例。这一模式兴起于2014 年,但到了2015 年就达到了1.5 万亿元的交易规模,2016 年更是达到创纪录的3.9 万亿元。但这种迅猛发展的模式脱离了艺术品市场与产业,泡沫比较大,投机炒作的成分大,风险显而易见。 其二,以文交所为例。文交所的出现是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结果,是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发育发展的重要尝试,它激发了人们对艺术品交易形式创新的热情以及对中国艺术品参与资本市场的渴望。我们看到,文交所模式一经确立,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阵模仿热潮,几乎每个省都成立了文交所,甚至不少副省级城市或地市级城市也都成立了文交所。 文交所的成立,有其积极意义,一方面反映艺术品参与资本市场亟需破局,另一方面反映艺术品交易需要不断创新形式,并以此来不断实现交易效率的提高与交易成本的降低。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文交所也经历了野蛮生长的过程,原因在于文交所既有概念又能落地生效,因此可以为各地区提供竞相复制上马、兼有形象和效应的发展项目。 但是,各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并不相同,其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有新的理念、新的发展项目,而不能完全照搬其他地区文交所的模式,进行同质化竞争。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交所的野蛮生长,其实也是艺术金融热衷于一蹴而就的一种注脚,或者说是一种侧面反映。 未来,我们在探索文交所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关注资本与文化艺术两个维度,并且,要把最终落脚点放在交易标的的文化艺术资源特征上来,因为交易创新是“表”,文化艺术品及其资源的价值发现与实现才是“本”。 支撑与服务体系有待健全 记者:的确,在艺术金融发展过程中,艺术品的价值发现才是本源。但是目前,艺术品价值的评估、鉴定难,是艺术金融发展的一大瓶颈。对这个问题,您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西沐:从本质上来讲,在艺术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对艺术资产的估值是关键,而估值的核心是定价。目前,艺术品及其资源鉴定、估值难,的确是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不在这个问题上取得突破,中国艺术金融就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该问题之所以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原因在于我国艺术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支撑与服务体系发育不良,存在“缺”“软”“散”的弊端。 另外,我们发现了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那就是在艺术品评估鉴定等环节,太过于强调人的作用,而轻视科学性,特别是流程与规程。如过分重视重要艺术家的作用,以为有重要的权威的艺术家出场,那么相应的鉴定与评估就越发权威,而忽视了相关流程与规程的基础建设,我认为,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且不说艺术家有没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参与鉴定与评估,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在看似靠谱的运作中,抑制了相关制度与体系的发育与建立,可以说是有害的。 对这一问题,形象地来说,原来的艺术品价值评估更多的是“拍脑袋”,现在这种状况也未能改变,只不过是由一个人“拍脑袋”变成了一帮人“拍脑袋”, 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我们应该充分地认识到,只有建立在科学化的流程之下,相应的艺术品价值鉴定与评估才会找到突破口。 从长远来看,未来中国艺术金融发展需要有确权、鉴定、评估、集保、保险等市场体系的支撑。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金融增信的功能,才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控,从而推出众多艺术金融领域的结构性产品和服务。 数字技术,带动支撑产业聚集发展 记者: 正如您所言,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支撑服务缺失多、水平低,这严重制约了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近年来,数字技术和金融科技在我国迅猛发展,您认为,这是否有助于解决中国艺术金融产业支撑体系与综合服务不足的问题? 西沐:随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场景的不断构建,艺术品资产管理正在经历由实物艺术资产向数字艺术资产的转变,这会促使艺术财富管理出现不同于传统模式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运营模式及支撑服务体系。但就目前实践来看,这种转变还没有引起中国艺术金融产业的系统性关注。也就是说,金融科技和数字技术发展对中国艺术金融创新的带动作用尚不明显。 未来,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将会给中国艺术金融产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为其提供更广阔的平台、更有效的方法与工具以及更完善的产业支撑保障。比如,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智能投顾、科技鉴定、艺术品鉴证溯源系统等,有助于催生新的业态,形成艺术金融支撑产业的聚集,从而有力推动中国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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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价格评估指标与方法选择

一、艺术品价格评估的市场化原则与指标选择 艺术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二重属性,二者是艺术品价格评估不可偏废的基本依据。但在目前的艺术品价格评估中,过多偏重于与艺术品使用价值相关的自身属性,而对与交换价值相关的市场属性兼顾不够。只有充分强调市场性原则,充分考虑到市场供需关系中的诸项指标,才能合理判断艺术品价格。艺术品价格评估的主要市场化指标如下: 1.市场需求指标 2.市场供给指标 ①品牌影响指标:包括艺术家或艺术品的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占有率、品牌溢价等。②成本考量指标:包括供给者的工料成本、技术成本、交易成本、保管成本、损耗成本、资金成本等。③入市意愿指标:包括供给者的资金需求、当期价格判定、远期市场预测等。 3.市场中介指标 ①中介类型指标:包括拍卖行、典当行、文化产权交易所等 经纪性中介, 画廊等代理性中介。 ②中介影响力指标:包括中介的诚信度、美誉度、辐射力,中介对艺术品的质量控制、客户粘合度等。③信息传播指标:包括中介对媒体掌握、对传播效果的把控等。 4.市场关系指标 ①供需均衡指标:包括艺术品的供给量、需求量,以及供给价格弹性、需求价格弹性等。②短缺状况指标:包括艺术品的稀缺度、市场短缺性等。③垄断状况指标:包括交易双方数量、市场进入障碍,艺术品的差异性、可替代性等。 5.市场环境指标 ①宏观经济环境指标: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均收入、财富分配状况等。②金融投资环境指标:包括金融政策、货币投放量、汇率、其他投资品收益等。③政策环境指标:包括政府价格管制、政策调控、法律规范等。 6.市场时点指标 ①时间差异指标:包括时间差别定价、市场板块轮动、通货膨胀状况等。②区域差异指标:包括区域经济状况、区域市场规模、供应者分布、需求者分布、中介分布,艺术品地域特征、需求者地域偏好等。 图1-3-5 艺术品价格评估的指标 二、艺术品价格评估的功能性分类与方法选择 目前艺术品价格评估基本按照艺术品的形态分类,比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玉器、金属器、陶瓷等,这种分类虽然简洁,但很容易忽视艺术品的功能特征。艺术品的功能决定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按功能分类可以更恰当地选择估价方法。 1.作为交易品的艺术品 艺术品可以通过画廊、拍卖行或直销(直购)等方式交易,交易价格是交易者博弈的结果,是最活跃、最受关注的价格。对作为交易品的艺术品,最适合采用市场比较法估价。 市场比较法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标的(如作者、创作年代、题材、风格、材质)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估算标的价格区间,是国内目前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技术最成熟、最实用的方法。当具有足够多的相似艺术品,并能够收集到足够多的可比较指标,便可以采用该方法,其适用范围广、计算方法直观、说服力强。当然,由于艺术品是典型的异质性商品,同一作品在不同交易地点、不同日期的成交价格可能有很大差异,要求估价人员非常了解艺术品、非常了解市场,能够选择恰当的比较样本,并能够合理修正交易价格。 2.作为初次销售品的艺术品 新艺术家或新艺术产品最初进入一级市场时,无法利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对作为初次销售品的艺术品,可采用成本加总法估价。 成本估价法根据艺术品的生产成本或经营中的各项成本合成总成本,以确定出售价格。在生产成本估价中,艺术品出售价格=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资金占用费用+税金等。在经营成本估价中,艺术品出售价格=取得价格+取得费用+保管费用+保险费用+运输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资金占用费用+税金+利润等。该估价方法计算简单直接,具有较强的说服力,特别适合于工料成本较高的工艺美术品、成本比较明确的艺术衍生品初次上市时使用。 3.作为消费品的艺术品 当艺术品仅被用于欣赏、研究、展览等用途时,属于消费品,价格主要体现在使用价值方面。对作为消费品的艺术品,适合采用特征价格法估价。 特征价格法又称Hedonic模型法和效用估价法,认为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基于产品内含的特征,特定商品可以分解成一系列特征,每种特征都与其价格的某一部分相联系,每种特征的变化都可能造成价格变化。艺术品带给消费者效用的高低,依赖于其包含特征的数量。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如多元回归技术建立特征价格模型,对艺术品的历史交易数据中的特征价格进行回归,将内含的特征价格分离出来,再将待估艺术品的特征代入模型即可得到一定置信水平下的估价区间。特征价格法可以利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将所有的交易数据作为样本,具有开放、动态、综合性优势。 4.作为收藏品的艺术品 收藏品评估经常不涉及产权变更,可用于捐赠、继承、保险、融资质押、税收、涉案调查等,可以针对过去、现在各个时点。对作为收藏品的艺术品,最严谨估价方法是重复交易比照法,也可采用专家咨询法。 重复交易比照法利用重复出售作品数据测量一段时间内的价格变动趋势,作为待估艺术品价格变动的参照,免去了控制品质的麻烦,可比性强、操作简便。但由于艺术品重复出售机会很少、价格记录有限,重复交易期间艺术品使用价值有可能发生变化,并且重复交易艺术品一般是高端精品,不能代表整个市场,该方法局限较大。专家咨询法是借助专家的经验,通过选择高水平的艺术品和艺术品市场专家,经过艺术品鉴定、价格评估以及专家意见处理等流程,最终确定价格。专家咨询法非常适用于稀有、异常、市场交易量极少、不具有连续获利能力的艺术品,简单易行,但受专家的专业水平、心理状态影响较大。 5.作为投资品的艺术品 在艺术品信托、艺术品基金等投资行为中,投资者购买的不是艺术品本身,而是艺术品的未来收益。决定当前价格的通常不是其历史价格,而是对其未来收益的预期。对作为投资品的艺术品,适合采用收益还原法估价。 收益还原法通过估算被评估艺术品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以确定其价格,适用于具有持续获利能力的艺术品。收益现值法属于未来时的评估,主要考虑艺术品的未来收益和货币的时间价值,购买代价不应高于具有相似风险因素的同类资产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在投资决策时,该方法较容易被买卖双方接受。使用该方法时,必须能够准确预测评估对象的未来价格状况,必须能够准确预测未来政治、经济、艺术的发展形势以及相关风险。 图1-3-6 艺术品价格评估的分类与方法 本文摘自刘晓丹书稿《艺术品评估原理与实务》中【第一章 艺术品评估的基本逻辑】【第三节 艺术品价格评估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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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珠宝评估师和鉴定师的区别?

国内珠宝鉴定师一般指CGC(全称国家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往由国家人社部和质检总局注册管理,2014年最后一批执业考试后,由于国家职业制度改革,已经停考即不再增加注册人员。往后有可能参照国外,由协会管理准入和再教育的事宜,目前未有明确的管理办法。 除了CGC,目前“成为”珠宝鉴定师的认证途径有两类: 第一种是院校科班学习,或者参加人社部授权的职业技能教学点学习,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对应国家职业大典的工种是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要逐级考,最高一级-高级技师。该证书有一定的行政“功能”,例如一些城市可以凭证书入户加分,或者直接地方人社部门发放职业奖励金。 第二种是参加各行业机构的培训班,取得机构发出的证书,其认可力取决于该机构的行业口碑。没有行政方面的福利和认证功能。此处不点名,只是善意劝告,不要满目听一些招生人员说的“权威”、“唯一”、“指定”等的噱头,最终还是看该机构的鉴定科研水平。另外,在行业机构参加培训班,对了解行业和建立同行圈子(货源、渠道等)算是不错的方法。 珠宝评估师是在鉴定师的基础上增加评估能力 国内目前仍保留 “资产评估师(珠宝)-CPVG”注册管理制度,近年也在改革。 在欧美,珠宝评估师一般由协会管理,取得执业资格后对标的物进行价格评估。例如要财产清算、盗窃案定价、拍卖估值、走私定罪等等都需要专业的珠宝评估人员,对应不同的情况需要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另外一种常见的珠宝评估场合是典当行,他们一般是有珠宝鉴定能力的人,凭借经验和对市场行情的更新、了解,作出定价,所以也不太在意各种认证和资格证。欧美的典当行较为发达,基本大多数珠宝首饰都会给价收购,而国内典当行业一般只押难度低、流通性高的东西,例如黄金、钻石。红蓝宝石和翡翠玉石收得不多,或者价钱押得非常低。有兴趣可以到澳门看看,也是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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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发布实施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全面实行注册制是涉及资本市场全局的重大改革。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试点注册制总体上是成功的,主要制度规则经受住了市场检验,改革成效得到了市场认可。这次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标志着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165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保荐承销、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二是完善审核注册程序。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同时,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三是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各市场板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统一实行注册制,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强化对重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发行、保荐承销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细化责令回购制度安排。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注册制有关安排与证券交易所总体一致,并基于中小企业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证监会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将以强有力监督打造廉洁的注册制。在制度规则层面,健全覆盖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范,加强行业廉洁从业监管。完善对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的抵近式监督和对发行审核注册的嵌入式监督,对资本市场领域腐败“零容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通过邮件、信函、网络留言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市场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证监会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逐日汇总整理,逐条认真研究。截至2月16日,共收到意见447条,采纳89条,主要涉及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明确独立财务顾问的履职范围、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法律责任规定等方面。未采纳的意见中,有的属于操作层面的问题,将在具体工作中予以落实;有的属于规则理解问题,将通过宣传解读、行业培训等方式予以明确;有的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还有的缺乏上位法依据,已在相关立法说明中做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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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买钻戒千万别只知道“南非钻石”,世界著名钻石产地有哪些?世界著名钻石产地介绍

一、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首次发现金刚石是在1851年。主要的金刚石矿床分布在西澳大利亚州库木努拉以南120km的阿盖尔,它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发现的。澳大利亚的金刚石几乎都产自阿盖尔矿山。该矿床产出了全球近90%的粉红色钻石,引起了国际钻石市场对彩色钻石的重视。 二、非洲 自古以来,非洲一直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钻石产地。非洲金刚石储量和产量均占世界的一半以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提到金刚石,世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南非。这是因为南非曾出产世界上最大的重3106克拉的金刚石——库里南钻石,且质地极佳,而且控制南非及其他非洲一些金刚石产出国金刚石开采、加工、分级、定价、销售的戴比尔斯联合矿业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南非,除此之外赋存金刚石原岩角砾云母橄榄岩首先被确认于南非金伯利市附近,被命名为“金伯利岩”而闻名于世。南非出产的金刚石不仅颗粒大,而且色泽美丽多样。 除了南非,刚果、博兹瓦纳、安哥拉、塞拉利昂也是重要的金刚石产地。 三、亚洲 俄罗斯(亚洲部分)是世界上著名的金刚石资源大国,开采于1829年,2006年-2010年其天然毛坯金刚石的总产量一直居世界第一位,总产值排列全球第二。 中国钻石矿床有原生矿和砂矿。金伯利岩型金刚石矿床分布在辽宁瓦房店和山东蒙阴。中国年产金刚石约10万克拉,其中宝石级占20%,近宝石级40%,工业级40%。 瓦房店钻石矿床 印度是世界上最早开采加工金刚石的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是金刚石的主要产地。但目前其储量已接近枯竭,现在的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极小份额。 四、南美洲 南美洲产金刚石的国家有巴西、委内瑞拉、圭亚那、玻利维亚,但矿床规模较小,产量也不大。 五、加拿大 加拿大时最近十年来新的重要的金刚石产出国,自2007年起连续四年产量稳居全球第五位。 学者研究普遍预测,21世纪俄罗斯、加拿大的原生矿和非洲西南沿海、近海将成为世界钻石的主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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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珠宝首饰价值评估的目的划分

珠宝首饰的价值评估,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特定的目的对珠宝首饰进行鉴定、描述、分级,并综合市场信息,独立而且公正地确定其价值的行为。同样的珠宝首饰,因为价值评估的目的和价值评估的基准不同,其评估价值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在对珠宝首饰进行价值评估前,必须了解委托人的评估目的和基准口,明确价值评估的目的和基准,对于科学地组织价值评估工作,提高价值评估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珠宝首饰价值评估的目的,主要是对被评估的珠宝首饰即将发生的经济行为所衍生的价值提供科学的依据。目前,珠宝首饰价值评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 1、珠宝首饰作为拍卖或典当物品 拍卖或典当的珠宝首饰往往是企业或个人在进行财产清算时的价值评估.拍卖时,对珍贵的和高档的珠宝首饰都要有一个参考价;对于无底价拍卖品都有一个市场指导价,这就要预先对拍卖品进行估价。同样,珠宝首饰典当,也需对典当品进行估价。 2、珠宝首饰作为涉案物品 协助公安、检察和司法等机关,解决涉案珠宝首饰的价值评估问题.判明涉案珠宝首饰的直它价格.为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的证据材料。 3、珠宝首饰作为抵押或保险物品 珠宝首饰作为财产担保或抵押物,用于银行贷款时,需对珠宝首饰可变现价值作出科学的评估;珠宝首饰作为保险的标志物,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价值评估,以确定保险费、保险范围及理赔依据。 4、珠宝首饰作为征税物品 为了有效地防止伪报和瞒报珠宝首饰的价格,从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海关和边检部门在处理征收关税或与珠宝首饰相关的罚没品等事务时,都需要对珠宝首饰进行价值评估。 5、珠宝首饰作为他人捐赠、财产分割及遗产物品 珠宝首饰作为他人捐赠物品,或作为个人离婚财产清算或公司合作关系终结而进行的财产分割,以及遗嘱验证和遗产继承税评估时,均需对该珠宝首饰进行价值评估。 6、珠宝首饰作为核算成本的价格物品 珠宝首饰投资者或生产商通过价值评估,获取珠宝首饰的最低成本价格,据此考虑是否投资生产;珠宝首饰生产商通过价值评估决定其出厂价格;珠宝首饰供应商通过价值评估确定珠宝首饰的零售价格,即最终消费价格。 7、珠宝首饰作为珠宝首饰公司的主要资产,对公司进行整体评估。 这项评估主要涉及珠宝首饰公司资产转让,或公司发生财务纠纷,耍以珠宝首饰作为财产担保或抵押物,以及珠宝首饰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等方而的价值评估。 8、珠宝首饰作为收藏品 珠宝首饰作为收藏品,满足人们了解珠宝首饰的收藏价值,而进行的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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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珠宝真的那么值钱吗?年轻人跟风消费,对生活的有什么影响?

珠宝首饰作为耐用消费品,相对于化妆品、服饰等快速消费品而言,消费用途特征显著并且具有一定的年龄分布特征。根据珠宝首饰行业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在购买珠宝首饰的消费者当中:用于婚嫁消费用途(如求婚钻戒或结婚对戒)的消费约有1/3的占比。 用于婚爱纪念用途(如结婚纪念日或纪念孩子出生)的消费同样占有1/3比例;用于自我奖励用途(如毕业奖励或晋升加薪奖励)的消费占有1/10的份额。另有约占1/5比例的消费被用于其他礼物用途(如人情往来馈赠等);此外,也有约1/5的珠宝首饰消费被用于投资或收藏用途。一、珠宝首饰的消费场景 以婚恋场景(包括求婚、结婚、纪念日或示爱的场景)需求为主要消费动机的比例为60%左右,而用作自我犒赏和礼物需求的占比为40%左右。 通过消费占比数据反映不难发现,市场中对于珠宝首饰的消费也已经不再单一局限于传统认知中的婚恋相关场景,作为自我犒赏、亲人或朋友间馈赠这种日常消费场景需求的礼物,也逐渐占据整个珠宝市场的一定消费份额。因此,在当下的珠宝首饰营销推广方向上,对于适合日常消费场景的珠宝首饰或将是一个新的发力点。在婚恋场景(包括求婚、结婚、纪念日或示爱的场景)需求的消费中,消费者的年龄分布主要以适婚年龄段为主,一般集中分布在25-35岁之间,即出生于1986年至1996年之间的“90后”、“95后”消费者群体。另外一方面,在用于自我犒赏的消费场景中,女性消费者占比尤为突出。这些女性消费者大部分拥有经济独立的能力、对消费过程中的感受或消费场所环境有一定要求。她们对生活品质有更高要求的同时,也对精神层面的满足有较高的认同。据不完全统计,这类女性消费者的年龄主要集中分布在28-38岁之间,即出生于1980年至1990年之间的“80后”、“85后”消费群体。 综上所述,通过对珠宝首饰消费者的购买用途与对应年龄分布进行对比分析,本文发现珠宝首饰消费市场中的消费群体已经逐渐转变为以“90 后”和“95后”为主体的消费者。同时,“80后”和“85 后”消费者对于珠宝首饰消费的日常化也是不可忽视的消费份额。为了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对如今网络时代背景下的珠宝首饰消费市场进行研究,本文将研究的消费主体锁定为以“90 后”和“95后”为主,“80后”和“85 后”次之的年轻消费群体。二、年轻消费群体的需求 1.对于珠宝首饰材质的需求自2000年以来,在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复苏与发展20年的基础之上,国民总收入(GNI)不断攀升,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增长。在这样的经济环境基础之上,从2000年开始,我国内地受到香港知名品牌谢瑞麟珠宝(TSL)营销推广的影响,逐渐开始认同并追捧用铂金(PT900)镶嵌钻石的首饰。 在当时,佩戴钻石首饰无疑是一种高档消费和时尚潮流的象征。同一时期,周大福珠宝(CTF)也开始重点布局中国大陆的品牌终端线下零售店,在国内大陆市场推出以“福星宝宝”为代表的一系列足金(AU999)首饰。这些足金(AU999)首饰更多应用动物,或吉祥象征物的卡通或象形形象,使得黄金首饰的款式更时尚。同时,还在国内大陆市场率先推出“一口价”黄金饰品,打破了黄金按克销售的传统格局,也变相向消费者凸显了黄金的首饰属性,而弱化黄金的投资属性,带来了国内黄金首饰款式的新风尚。而现如今珠宝消费市场中为主力消费者的年轻消费群体,他们正是上述时代背景下出生并成长起来的一代人。 在上述市场环境的影响下,他们在传统素金首饰(包括黄金、铂金和 K金等没有宝石镶嵌的贵金属首饰)和镶嵌首饰(通常指用铂金或 K 金镶嵌宝石、钻石的贵金属首饰)中选择的时候,更倾向于镶嵌首饰。根据CBN Data在2018 年以前的统计显示,国内黄金首饰消费者中“95后”人数仅占不足15%,消费金额占比不足 10%。近两到三年期间,由于国内黄金首饰工艺技术的创新和迭代,越来越多的黄金制作新工艺被推向终端零售市场,比如5G黄金、古法黄金等等。这些创新工艺的黄金首饰由于工艺技术的进步,款式设计更加多元化,风格更加时尚,更符合年轻消费者的审美标准。借此,近年黄金消费金额在年轻消费群体中的占比也呈上升趋势。2.对珠宝首饰种类的需求年轻消费群体购买珠宝首饰基本为了满足两大类需求:婚嫁及婚嫁相关消费需求和礼物馈赠消费需求。 在婚嫁及与婚嫁相关的消费需求中,珠宝首饰往往起到婚爱见证或情感信物的作用。所以,受到传统文化理念的影响,此时消费者往往会把戒指作为首选种类,钻石女戒尤为突出。由于在珠宝首饰消费份额中,婚嫁及婚嫁相关消费依然是其中的半壁江山,所以,戒指当中的钻石女戒仍然是年轻消费群体需求量最大的品类。在礼物馈赠消费需求中,可以分为送给自己的犒赏礼物和朋友、亲人之间的馈赠礼物。在自我犒赏的消费需求中,年轻消费者通常会考虑与自己的服饰或其他首饰的搭配,项链和耳饰的占比明前高于其他的消费需求场景。即使选择戒指,也会率先考虑便于搭配的指环条戒,而区别于婚嫁消费的钻石女戒。当面临朋友和亲人之间的馈赠礼物选择时,消费者往往更倾向于选择项链、手链这种不限于尺码大小的首饰种类。其中,项链占比明显高于手链。 戒指中的钻石女戒或指环仍是年轻消费群体对于珠宝首饰需求的突出品类,占比超过半数;项链次之约占 30%左右;耳饰和手链均占比不高,但耳饰销售占比仍普遍高于手链。3.珠宝首饰款式的风格需求珠宝首饰作为女性消费者属性明显的耐用消费品,在讨论珠宝首饰风格需求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现今年轻女性的工作和生活场景需求。出生于十二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年轻女性,受到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她们大多数为独生子女,个性鲜明,自我意识强烈。同时,由于国家普及高等教育的政策导向,她们多数接受过高等教育,走向社会后更多的年轻女性跻身“白领”阶层,OL通勤风格是她们生活中主要的个人形象风格。在此前提之下,年轻消费群体对珠宝首饰风格的需求更明显倾向于与她们 Office Lady个人形象相匹配的简约、经典款式,可以便于她们切换工作日场景和休闲场景的不同搭配。 即使在选择结婚钻戒的时候,她们往往会因为考虑日常佩戴的实用性,而尽量规避设计夸张,工艺复杂的款式。与此同时,她们也希望自己的珠宝首饰能在经典百搭的基础之上,有一定程度的创新理念,无论是工艺技术还是设计理念,能够代表她们独特鲜明的个性或人生态度。在这一点上,则更多需要珠宝企业的品牌内在价值,或是品牌理念的倡导去赢得年轻消费群体的青睐。4.对珠宝首饰价格区间的需求根据国内各大珠宝品牌(含港资)线下终端零售店销售情况的不完全统计,自2010 年以来的近十年,在婚嫁消费需求中的年轻消费者,较少数年轻消费者结婚钻戒的预算需要控制在5000元之内。约半数的消费者结婚钻戒的预算在8000-15000元之间;约有30%的年轻消费者婚戒的预算在15000-20000元之间。 婚戒预算在30000元以上的占比亦表现并不突出,这也跟年轻消费者处于刚刚组成家庭的时期,经济基础的限制是主要原因。另外一方面,虽然年轻消费者更容易接受现在的电商购物,或社交媒体平台直播带货的消费模式,但他们的婚嫁消费首饰,通常还是会选择线下实体店铺进行购物和消费,至少也需要经过线下实体店的体验才能决定购买。这无疑与婚嫁消费的高客单价有直接的关系。对于礼物馈赠的消费需求类型来说,相比较于婚嫁消费的平均客单价便会有大幅降低。通常,年轻消费者在线下商场的品牌专营店购物时,对于用作礼物馈赠的珠宝首饰多会选择价格在2000-3000元区间的商品,在珠宝首饰消费范畴内属于相对低客单价、但高频消费的类型。 与婚嫁消费需求的情况不同,在礼物馈赠消费需求的情况,年轻消费者们相对更加能够接受甚至直接选择互联网电商渠道、社交媒体直播带货渠道进行选购和消费。三、年轻人对珠宝的消费心理 1.容易冲动消费对于现在的年轻消费群体来说,他们的经济压力相对不突显,并且成长经历中的物质条件相对富足,使得他们更少面临取舍。这就使得他们在有消费欲望的时候,更容易被情绪所影响,因当时的感性情绪冲动而产生消费。例如,在商家进行商品介绍或渲染的时候,年轻消费群体相对于其他年龄段的消费者更容易被渲染话术吸引并打动。其中,也不乏因为商家的渲染而购买一些消费计划之外的商品。 2.容易连带消费对于很多年轻消费群体来说:在工作场合中,他们是职场团队中的中坚力量,受人瞩目;在生活场景中,他们也非常注重个人形象。他们注意区分不同场合、不同风格的服饰搭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角色切换,常常会使他们的购物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正因为他们对消费的多元化需求,所以年轻消费群体在单品消费过程中,对于因搭配而产生的连带推荐接受度普遍较高。换而言之,对于品牌或企业商家来说,利用搭配而促成连带销售是在年轻消费群体中促成率比较高的,也是商家可以深入挖掘的一个有利机会点。3.愿意为时效性买单由于年轻消费群体的工作生活节奏较快,他们更加希望有更多的时间来处理和完成能够产生更高价值的事情。所以,即使是非工作日的休息时间,他们也比较注重生活琐事的时效性。例如,电商平台上“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运费险”的应运而生。“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运费险”的组合根本目的是意在解决满足用户线上购物试穿、试戴等这种消费的体验需求的问题。 年轻消费群体可以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运费险”的保障,避免因逛街和选择而产生的时间成本。知名快时尚服装品牌“优衣库”正因为捕捉到年轻消费群体的这一消费心理需求,提出了“买回家试穿”的新理念,和“线上下单,线下提货”的新购物方式。线上用户可以在互联网平台的官方店铺下单,选择就近的线下终端店铺提货,线上与线下结合解决了“当日达”的实效问题。结语: 在今天互联网电商时代的大背景下,无论是传统电子商务平台,还是珠宝真的那么值钱吗?年轻人跟风消费,对生活的有什么影响?社交媒体电商平台,年轻消费群体无疑都是网络平台用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前文中本文也有提到,社交媒体平台与互联网早期时代相比,最为显著的迭代特征是信息与数据的交互性。信息与数据交互性,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典型体现就是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人人分享”——平台上所有的用户都可以创作、发布自己的内容,通过这些内容引起平台上其他用户的注意,激发他们对此相关内容的兴趣,从而引发他们对相关商品的搜索。 进而在品牌或企业商家的渲染下产生了购买行为,最后在社交平台的分享氛围下,自主进行经验分享,从而形成了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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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深圳黄金珠宝产业组团出海“亮名片”

“推介效果很好,交流很不错!来找我们咨询的泰国企业络绎不绝。”昨(24)日下午,悉数着过去几天里所达成的合作意向,从泰国曼谷启程归来的深圳珠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裁魏翔仍然难掩兴奋之情。 2月22日,泰国宝石与珠宝展在曼谷开幕。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罗湖区政府的指导下,由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牵头,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深圳珠宝博物馆共同组织深圳黄金珠宝企业形成近200人规模的商贸交流团,奔赴国内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的首个大规模国际珠宝行业贸易展。 记者了解到,罗湖区作为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地,在当天展会开幕现场设立专门展台,重点介绍深圳罗湖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概况、深圳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成效及未来规划,并围绕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的建设背景、功能模块、服务产品及资源整合方面展开推介,吸引了泰国行业协会及40家泰方企业参与。 交流会现场,泰国珠宝商协会、泰国珠宝首饰贵金属联盟、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深圳珠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约。根据协议,签约方将针对中泰珠宝产业经贸文化领域展开多方紧密合作,进一步催生中泰珠宝产业的发展潜力,共同推动中泰珠宝玉石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泰国拥有丰富的天然宝石资源和完整的珠宝加工产业链,深圳罗湖作为中国黄金珠宝产业的核心基地,同样吸引着泰国及国际市场上的珠宝企业、机构及协会的目光。”泰国珠宝商协会副会长Chomphol先生表示,十分期待未来中泰围绕珠宝产业开展更深入的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 除了组织出海采购解决原材料需求,商贸交流团此行还带领中方企业参观调研了泰方龙头企业和工厂,在彩宝矿石资源整合、宝石切割技术、珠宝制造工艺等方面提供切磋交流机会。 “交流不仅加深了国内珠宝企业对泰国珠宝的了解,也让泰企了解了中国的贸易政策以及营商环境,增强了他们对在国内、特别是深圳投资经商的信心!”商品展示交易合作,检测鉴定与评估标准制修订协作,保税加工,一站式跨境交易……在魏翔的脑海里,一幅中国珠宝品牌扬帆出海的轮廓已然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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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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